在經營過程中,營運規模、所有權結構或發展方向之變動,可能導致現行組織模式不再適宜。此時,企業可考慮轉換為其他企業類型,以配合經營管理及資金籌措的需求
然而,企業類型轉換不僅涉及企業登記程序,也可能影響所有權、財務義務、合约及其他法律事項。因此,企業在辦理轉換前,應先確認適當的轉換方案並備妥相關申請文件
1. 企業在轉換類型前應考量哪些事項?
辦理企業類型轉換前,企業應依據以下因素評估預計採用的組織形式:
- 所有權結構: 確認轉換後的成員或股東人數、出資比例,以及各所有權人的管理權限
- 資金籌措能力: 選擇符合引進投資人、增加章程資本或擴展經營活動需求的企業類型
- 財產責任: 評估所有權人、成員或股東對企業債務及其他義務所承擔的責任範圍
- 管理機制: 評估新管理架構是否符合企業的經營規模及發展方向
- 相關法律義務: 檢查稅務、合约、勞動、許可證及轉換過程中需要處理的其他法律事項
綜合評估上述因素,有助於企業選擇適當的組織形式,並降低組織架構調整後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
2. 企業類型轉換的適用情形及方式
依現行模式及預計的所有權結構,企業可依法律規定選擇不同的轉換方案:
2.1.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二人以上有限責任公司*之間的轉換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CÔNG TY TNHH MỘT THÀNH VIÊN
*二人以上有限責任公司: CÔNG TY TNHH HAI THÀNH VIÊN TRỞ LÊN
此類轉換主要涉及公司章程資本所有權人數的變動
a.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轉換為二人以上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如有增加出資成員的需求,可採取以下方式:
- 公司所有權人將部分章程資本轉讓或贈與其他個人或組織;
- 公司向新投資人募集額外出資;
- 結合出資轉讓及引進新出資的方式。
轉換完成後,公司須符合相關成員人數規定,並相應調整管理架構!
b. 二人以上有限責任公司轉換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 公司全部章程資本集中由單一個人或組織持有;
- 其中一名成員受讓其他所有成員的全部出資額,或由其他投資人取得公司的全部章程資本。
企業應完成相關交易,並依法辦理企業類型轉換登記!
2.2.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公司之間的轉換
a. 有限責任公司轉換為股份公司
企業轉換為股份公司時,須符合相關法律對最低股東人數的要求。依實際情況,可採取下列方式:
- 具有三名以上出資成員的二人以上有限責任公司: 轉換為股份公司,且不另行募集其他組織、個人共同出資,亦不將出資額轉讓予其他組織、個人
-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或二人以上有限責任公司: 另行募集其他組織、個人出資
- 轉換為股份公司,其方式為將全部或部分出資額出售予一個或數個其他組織、個人
- 結合上述各種方式進行轉換
企業應依據資本結構、所有權人數及資金籌措方向,選擇適當的轉換方案!
b. 股份公司轉換為有限責任公司
依組織調整後的所有權人數,股份公司可轉換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或二人以上有限責任公司。轉換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情形包括:
- 一名股東受讓所有其餘股東的全部股份
- 非股東之一組織或個人受讓公司全體股東之全部股份
- 公司僅剩一名股東之期間;已逾股份公司最低股東人數要求之期限
轉換為二人以上有限責任公司時,企業可採取以下方式:
- 轉換時不另行募集資金或轉讓股份,但以所有權結構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者為限
- 轉換同時另行募集其他組織、個人出資
- 轉換同時將全部或部分的全部或部分股份轉讓予其他組織、個人出資
- 依實際情況結合上述方式進行轉換
注意:無論採取上述何種轉換方式,企業均須相應調整公司章程及管理架構,以符合轉換後的企業類型
2.3. 私人企業轉換為有限責任公司
首先,轉換後的企業必須符合企業登記的相關條件,包括經營行業及項目合法、企業名稱符合法律規定、轉換登記申請文件有效完整,以及已依法繳納相關規費。
此外,私人企業所有權人還須履行以下義務:
- 私人企業之業主須為公司所有人(適用於由個人擔任所有權人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或成員(適用於二人以上有限責任公司)
- 債務方面: 須以書面承諾,繼續以其全部個人財產對私人企業尚未清償的債務承擔責任,並於到期時全額清償
- 合約方面: 須與相關合約當事人達成書面協議,由轉換後的公司承接並繼續履行尚未結清的合約
- 勞工方面: 須作出必要承諾或達成相關協議,以接收並繼續僱用私人企業現有員工
特別注意,私人企業轉換為公司後,原所有權人對轉換前所產生的未清償債務,仍須承擔個人責任
3. 企業類型轉換需準備哪些申請文件?
3.1. 企業登記基本文件
依轉換後的企業類型及實際採用的方式,申請文件可能包括:
- 企業登記申請書: 使用轉換後企業類型所對應的法定表格
- 公司章程: 依據轉換後公司的組織架構及經營活動制定
- 成員、股東名單: 依各企業類型的法定要求準備
- 法律資格證明文件: 依法律要求,提供參與企業所有權或出資的個人、組織之相關法律文件
- 公司內部文件: 包括公司所有權人、成員會或股東大會所作成的決議、決定及相應會議紀錄(如依法須提供)
- 轉換證明文件: 包括出資額或股份轉讓、贈與契約、出資證明,以及依轉換方式所需的其他相關文件
如涉及外國投資人,企業還須確認是否適用投資核准、法律資格證明文件及領事驗證等相關要求。
3.2. 依不同轉換方式需補充的文件
除基本企業登記文件外,企業還須依實際交易情形準備相關文件。
a. 有限責任公司成員人數變動的情形
申請文件可能須包括出資額轉讓契約、贈與證明、接受新增出資的確認文件,或其他用以證明轉換後所有權結構的資料;如涉及募集額外出資,亦可能須提供公司所有權人關於增加出資的決定
b.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公司相互轉換的情形
企業須依所採用的轉換方式,提供出資額或股份轉讓交易的相關文件,或投資出資協議
c. 私人企業轉換為公司的情形
須補充與尚未清償債務、尚未結清契約及接收現有勞工有關的書面承諾與協議
4. 企業類型轉換登記流程
第一階段:確認轉換方案並備妥法律文件
第二階段:向主管機關提交登記申請文件
申請文件提交方式:
- 現場申請: 向企業總部所在地的計劃與投資聼(Sở kế hoạch và đầu tư)所屬企業登記處(Phòng đăng ký kinh doanh)提交申請文件
- 線上申請: 透過國家企業登記資訊入口網站提交申請
第三階段:審查申請文件並核發結果
辦理期限:自收到完整且有效的申請文件之日起5個工作日
如申請文件符合規定,企業將獲核發載明轉換後企業類型資訊的《企業登記證書》。如文件不符合要求,企業登記機關將通知需要修改或補充的內容
企業類型轉換登記費用
對於適用一般收費標準的相關程序,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的費用如下:
- 現場申請登記規費: 每次25,000越南盾
- 線上申請登記規費: 免收
- 企業登記內容公告費: 依法須繳納者,每次100,000越南盾
此外,企業依實際情況,可能須支付法律諮詢、文件公證或認證、翻譯及其他相關程序所產生的費用
5. 企業類型轉換後需辦理的事項
完成轉換程序後,企業仍須檢查並更新相關法律資訊,以確保經營活動持續正常進行。
5.1. 稅務義務及發票
企業應確認是否須辦理企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是否產生出資額轉讓相關稅務義務(如有),並依法更新電子發票資訊。
如轉換後的企業承繼全部稅務義務,且符合法定條件,則可能無須在轉換時辦理企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5.2. 公司印章及內部文件
如公司印章所載資訊發生變更,應檢查並視需要調整印章,同時更新公司章程、數位簽章及相關內部文件。
依現行規定,企業無須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印章樣式通知程序。
5.3. 資產及許可證
企業應檢查並更新車輛、土地使用權等資產登記文件中的相關資訊;如依法須調整特定行業許可證,亦應依規定辦理。
5.4. 向相關單位更新企業資訊
企業應向往來銀行、合作夥伴、客戶及供應商更新相關登記資訊,以避免交易、付款及契約履行受到影響。
5.5. 勞工權益及尚未履行的義務
企業須依法繼續履行與勞動關係、薪資、保險、未清償債務及仍有效契約有關的各項義務。
来源:PHANDOLAW(2020),“各類企業轉換情形之諮詢服務 ”,https://phamdolaw.com/tu-van-chuyen-doi-loai-hinh-doanh-nghie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