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6日,政府頒布第 46/2026/NĐ-CP 號議定,取代整部第 15/2018/NĐ-CP 號議定。但是本議定已暫緩施行至2026年4月15日止,並自2026年4月16日起繼續生效!!!
1. 加強產品公佈機制 – 縮減自我公佈範圍
第46號議定縮減了可進行自我公佈的範圍,將多組產品轉為在流通前必須辦理合規公佈登記。須辦理合規公佈登記的組別包括:
預包裝加工食品
食品添加劑
食品加工助劑
直接接觸食品的器具
直接接觸食品的包裝
➡️ 企業不再像以前那樣可以自我公佈後立即銷售,而必須完成合規登記手續
2. 食品接觸包裝及器具首次受到嚴格管理
直接接觸食品的包裝及器具被確定為具有風險的對象,因此受到更嚴格的管理:
強制辦理合規公佈登記
接受食品安全國家檢查(特別是在進口時)
由省級人民委員會管理食品安全條件
➡️ 以往此類組別幾乎僅需自我公佈
3. 首次規定強制適用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HACCP)、良好作業規範(GMP) 之時程表
首次針對若干高風險組別強制要求適用食品安全管理系統:
保健食品
食品添加劑
相關場所必須:
建立並運行如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HACCP)、良好作業規範(GMP)或同等系統
最遲於 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
➡️ 以往僅為鼓勵性質或作為免除許可證的條件,現已成為依時程履行的強制義務
4. 全面擴大並標準化進口食品檢查
將進口檢查對象擴大至食品接觸包裝及器具
完整且詳細地規定了從檔案到處理時限的整個檢查流程。共有 3 種檢查方式:
- 嚴格檢查:進行檔案審核、貨物現況檢查,並針對公佈檔案中的各項食品質量與安全指標組別,以及其他不合格或依規定有預警之指標(如有)進行採樣檢驗
- 普通檢查:進行檔案審核、貨物現況檢查,並從檔案中的各項食品質量與安全指標組別中選取指標進行採樣檢驗
- 減免檢查:對進口貨物進行檔案審核
政府電子報(2025),“修訂有關海關檢查及確定完稅價格的規定”,https://baochinhphu.vn/sua-doi-quy-dinh-ve-kiem-tra-xac-dinh-tri-gia-hai-quan-102250703191242651.htm,image
5. 首次約束電子商務平台之責任
首次規定了下列主體的直接法律責任:
- 電子商務平台
- 線上交易應用程式
- 外送應用程式
上述平台必須:
- 審核食品產品的法律文件
- 在收到要求時下架違規產品
- 若因管理疏漏導致食品安全事故,須承擔連帶責任
6. 明確規定產品溯源與回收之時點
- 企業必須在產品流通全過程中完整儲存溯源信息
- 在發現或收到不安全風險預警時,必須立即啟動溯源
若食品不符合安全保障:
- 強制執行回收與處理
- 配合提供服務於風險管理的信息
7. 產品公佈登記全面線上化
- 100% 的產品公佈登記檔案均透過「國家公共服務門戶」執行
- 合規公佈登記之效期最長為 03 年,並與合規認證之效期掛鉤
***依據第 15 號議定已公佈/登記之產品:雖可繼續流通,但必須在 12 個月內依新規定完成調整及重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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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LuatVietNam(2026),”2026年第46號政府議定關於食品安全管理的6項新規定,https://luatvietnam.vn/linh-vuc-khac/diem-moi-tai-nghi-dinh-46-2026-nd-cp-ve-quan-ly-an-toan-thuc-pham-883-107023-article.html?gidzl=cyRdGQFc8d2HqU54fligTvxKuKsmh25_WOJg7xMlVdc3WhLAulubSD7Lxn6mgIiaX8Bh7pa06V83gUSZ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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