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布《第141/2026/NĐ-CP號議定》後,經營戶、個人經營者免繳稅之營收門檻已正式由年營收5億越南盾提高至10億越南盾,並自2026年01月01日起適用。此項調整相當重要,將直接影響許多經營戶今年的稅務申報及稅務處理方式~
年營收未滿10億越南盾之經營戶應如何辦理?
依北寧省第8基層稅務機關(Thuế cơ sở 8 tỉnh Bắc Ninh)之指引,自2026年起,經營戶及個人經營者如年營收未超過10億越南盾,將不屬於按季申報稅務之對象
取而代之的是,經營戶/個人經營者僅須依財政部(Bộ Tài chính)《第18/2026號通知》所附之01/TKN-CNKD表格*辦理營收通知!
*01/TKN-CNKD表格的圖片 <下載>
*對於已穩定營運之經營戶,營收通知每年辦理1次,最遲應於次年01月31日前提交
*至於2026年新開始經營之情形,營收通知則分為2次辦理:
- 上半年營收:最遲應於2026年07月31日前提交
- 下半年營收:最遲應於2027年01月31日前提交
此外,經營戶仍須透過會計帳冊追蹤實際營收,並依規定向稅務機關通知銀行帳戶資訊!
經營戶須特別注意之3種情形
1. 尚未提交2026年第1季稅務申報表
若經營戶尚未提交2026年第1季稅務申報表,且全年營收未超過10億越南盾,則目前尚無須按季申報稅務。在此期間,經營戶應辦理下列事項:
- 向稅務機關通知銀行帳戶資訊
- 以會計帳冊追蹤實際營收
- 年底依規定表格辦理營收通知
然而,若2026年度實際營收超過10億越南盾,則經營戶應於營收超過門檻之該季辦理申報,並依現行規定繳納所發生之稅款
2. 已提交2026年第1季稅務申報表,但尚未繳納稅款
在此情形下,稅務機關認定經營戶已完成營收資訊及銀行帳戶資訊之申報程序
建議之處理方式:暫緩繳納稅款,並繼續等待主管稅務機關之正式指引
*若經營戶擔心發生滯納金/逾期繳納金,可依稅務機關指引,將第1季申報表上之營收指標調整為0。此方式可保留銀行帳戶資訊附表,無須重新辦理整份申報資料!
注意:不建議取消已提交之申報表,因系統尚未支援線上取消文件。若辦理取消,納稅人須提交紙本文件,並重新通知銀行帳戶資訊,稅務機關亦須以人工方式處理,將增加納稅人及管理機關雙方之作業時間
3. 已提交申報表並已繳納稅款
對於已完成申報並已將稅款繳入國家預算之情形,後續處理將取決於2026年度之實際營收。具體而言:
- 若全年營收未超過10億越南盾,經營戶可就已繳納之稅款辦理退稅程序
- 若營收超過10億越南盾,已繳納之稅款將可抵扣後續申報期間所發生之稅務義務
然而,稅務機關提醒,目前尚不宜立即辦理退稅程序,因2026年度營收仍可能變動,尚不足以作為最終判定稅務義務之依據
提高免稅門檻至10億越南盾,有助於減輕小型經營戶及個人經營者之稅務負擔。然而,經營者仍應主動追蹤營收、保存帳冊及銷售資料,並依規定完成營收通知義務,以避免日後在稅務管理及資料核對過程中產生相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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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vietnamnet(2026),“年營收未滿10億越盾之經營戶申報稅務時應注意的3種情形 ”,https://vietnamnet.vn/3-truong-hop-ho-kinh-doanh-doanh-thu-duoi-1-ty-dong-can-luu-y-khi-khai-thue-2512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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