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暫緩出境新規定上路!欠稅多少會被限制出境?企業負責人、外國投資人不可不知!!

越南第49/2025/NĐ-CP號議定正式規範欠稅者暫緩出境措施。企業法定代表人、個人經營者、經營戶負責人及外國投資人,如未完成納稅義務,可能面臨限制出境風險。本文帶您一次了解適用條件與注意事項。

越南第49/2025/NĐ-CP號議定正式規範欠稅者暫緩出境措施。企業法定代表人、個人經營者、經營戶負責人及外國投資人,如未完成納稅義務,可能面臨限制出境風險。本文帶您一次了解適用條件與注意事項。

近年來,越南政府持續加強稅務管理與欠稅追繳措施。根據第49/2025/NĐ-CP號議定,自符合特定條件之日起,稅務機關有權對欠稅者採取「暫緩出境」措施,限制相關人員離開越南,直到完成納稅義務為止。

對於企業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經營戶)以及在越南投資經營的外國人士而言,了解相關規定相當重要!! 以避免因欠稅問題影響商務行程、返國安排或海外出差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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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經營者及經營戶負責人

若個人經營者(cá nhân kinh doanh)或經營戶負責人(hộ kinh doanh)遭稅務機關採取強制執行稅務行政處分,且欠稅金額達5千萬越盾以上,並已逾期超過120天仍未繳納者,將可能被列入暫緩出境名單。

此類案件多發生於長期未申報稅務、未繳納稅款或未履行稅務義務的經營者身上,因此經營者應定期檢查自身稅務狀況以避免影響個人出入境權益。

二、企業與合作社法定代表人

企業或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同樣屬於重點管理對象。

若企業遭稅務機關執行強制稅務措施,且欠稅金額達5億越盾以上,並逾期超過120天仍未完成繳納,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限制出境。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企業仍在正常營運,只要符合上述條件,相關法定代表人仍可能面臨暫緩出境措施。因此,企業應建立完善的稅務管理制度,避免因欠稅而影響公司高階主管或負責人的國際商務活動。

三、已停止於登記地址營運之企業

若個人經營者、經營戶負責人,或企業、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已不在原登記地址從事經營活動,且仍存在欠稅情形,稅務機關發出暫緩出境通知後30天內仍未完成納稅義務者也可能被列入限制出境名單。

此規定主要針對企業搬遷、停業或失聯後未依法辦理相關程序,導致稅務機關無法正常聯繫納稅義務人的情況。

四、移居海外人士及外國投資人

越南籍人士已辦理移居海外手續、海外定居者,以及外國人在結束越南投資、經營活動前,如仍有未完成的稅務義務或積欠稅款,亦可能被暫緩出境。

換言之,外國投資人於結束公司營運、辦理公司解散、撤回投資或離開越南前,應確認所有稅務申報與納稅程序均已完成,以避免在機場出境時遭遇限制措施。

企業與外國投資人應注意哪些事項?

• 定期檢查企業稅務申報及繳稅紀錄

• 確認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欠稅風險

• 公司停業、搬遷或解散時,應依法完成稅務結清程序

• 外國投資人離開越南前,應確認所有稅務義務已履行完畢

• 收到稅務機關通知後應即時處理,避免進一步衍生出境限制

隨著越南稅務管理日益數位化及透明化,欠稅追蹤與執法力度也持續提升。無論是企業法定代表人、個體經營者,或外國投資人,都應重視稅務合規管理,避免因欠稅問題遭到暫緩出境,不僅影響個人行程安排,也可能對企業營運及商務合作造成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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